我国现行《刑事诉讼法》于1979年制订出台,并于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。2012年3月,时隔十六年之后刑事诉讼法第二次大修。此次修正在业界、学者、坊间引起了广泛热议,因此,有“小宪法”之称的刑诉法在百姓生活乃至中国民主法制进程中的重要性、影响力可见一斑。尽管社会各界对新刑诉法(下称“新法”)褒贬不一、有弹有赞,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新法有诸多可圈可点的进步之处。
● 亮点一:从“人权入宪”到“人权入法”
2004年“尊重和保障人权”写入宪法,与此相适应,“尊重和保障人权”写进了新法总则。这七个字不仅仅是原则性、纲领性的宣示,更多的在新法具体条文中加以体现、细化。